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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体育科工作职责
日期:2005-12-6 11:23

    群体科是市体育局管理群众体育工作的职能科室,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实施以青少年为主力军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积极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促进体育社会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负责全市学校体育工作。认真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抓好学校体育“两课两操两活动”和“雏鹰起飞”体育三项通讯赛工作,指导、协助和支持学校开展有益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体育活动。
    三、负责全市城市社区体育工作。支持各社区、街办兴办群众体育活动中心(室),指导和协助晨(晚)练点、健身队伍开展体育活动和比赛。加大投入,修建全民健身俱乐部和全民健身路径,开展争创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的工作。
    四、负责全市农村体育工作。积极开展以乡镇为重点的农村体育活动,指导、协助各地举办乡镇运动会,开展适合农民兴趣的特色体育,开展评选全国及省先进体育县、乡镇和体育十强县市。
    五、负责全市社会体育工作。协助、支持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积极指导、协助和支持市民族宗教局、市残联、市老年体协等开展少数民族体育、残疾人体育和老年人体育活动,扩大体育人口,增强全民体质。
    六、负责组队参加上级体育部门举办的群众体育竞赛活动,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等级审批工作。
    七、负责全市群体工作的规划、实施和总结,负责群体工作的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八、负责市体育总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负责各单项体育协会的申请、登记、注销的审查工作,监督、指导各单项体育协会依据章程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九、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人员
    赵盛华  科长、体总秘书长
    王兆金  副科长
    唐万全  体总副秘书长

来源:本网 | 编辑:一风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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