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技体育科工作职责
|
|
日期:2005-12-6 11:21
|
竞技体育科是市体育局管理竞赛和训练工作的职能科室。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我市体育竞赛工作和承办上级体育部门安排在我市的各级各类体育竞赛。 二、负责组队参加上一级体育部门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并力争取得好成绩。 三、负责制定提高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计划和目标,负责全市儿童少年的体育技能培养和业余训练工作,从中发现、选拔、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努力提高我市体育运动技术水平。 四、负责抓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办业余训练等工作。 五、负责审核教练员职称评定申报材料。负责全市体育教练员、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二级以下裁判员的审批和一级以上裁判员的申报以及二级以下运动员的审批工作。 六、负责收集、整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的有关资料,搞好体育情报和体育科研工作。 七、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科室人员 黄小铭 科长 廖中华 副科长 |
|
|
| |
|
|
|
|
|